组织生活会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参加单位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不太清楚这里面具体有啥规定。比如召开的频率是怎样的,会议的流程又有哪些,参会人员有什么要求,希望能了解下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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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从召开频率来看,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这意味着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保证党组织内部的思想交流和问题解决。 关于参会人员,通常是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参加。若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坦诚相见,指出问题和不足。 会议流程方面,会前要认真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党员逐一进行。会后要针对查摆和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情况。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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