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合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现在对方没按时还钱,我想了解下借款合同违约金在法律上有啥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定的,有没有个标准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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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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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违约金是在借款合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目的是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民法典》对借款合同违约金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对于借款合同来说,如果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在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并不是可以随意约定的。司法实践中,为了防止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过低,法律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也可以请求增加。 关于“过分高于”的判断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借款合同中,这里的损失主要是指出借人因借款人违约而遭受的利息损失等。例如,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一年,而借款人逾期还款半年,给出借人造成的利息损失为借款金额×10%÷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这个利息损失的130%,违约方就可以请求调整。 此外,如果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这一规定也是为了防止出借人通过高额的违约金等变相收取过高的利息,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借款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旨在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既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也防止出借人利用违约金条款获取过高的利益。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应当合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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