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我家里有个未成年人,最近遭遇了一些人身安全方面的威胁,听说可以申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知道这个保护令的申请条件、流程以及有效期等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相关信息来保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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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家庭暴力等侵害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首先,从申请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里的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比如,如果孩子经常被监护人打骂,就符合申请条件。 其次,申请流程上,申请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根据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些能够证明未成年人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比如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再者,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通常会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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