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对象有什么规定?


缓刑,通俗来讲,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说,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犯罪分子不用马上到监狱等场所服刑,而是在社会上接受考察,如果在考察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这里说的“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法院最终判决的刑罚。“犯罪情节较轻”,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同样是盗窃罪,一个是因为生活所迫偶尔盗窃少量财物,另一个是多次入室盗窃大量财物,前者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有悔罪表现”,一般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向被害人道歉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犯罪记录等进行判断。比如,一个平时表现良好,只是因为一时冲动犯罪,并且在案发后积极改正的人,相比有多次犯罪记录且不思悔改的人,再犯罪的危险就比较小。“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司法机关会通过社区调查等方式来评估,看看犯罪分子回到社区后,是否会对社区的治安、居民生活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两类人社会危险性较大,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不适用缓刑。总之,缓刑适用对象的规定是为了在惩罚犯罪的同时,给予一些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促进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