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一周内再次住院是否不报销?
我之前生了一场病,住院治疗后出院了。可没想到出院才一周,病情又反复了,只能再次住院。但听说出院一周内再次住院不给报销,我挺担心的,这钱也不是小数目。我就想问问,这规定是真的吗,有什么法律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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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医保政策里,并没有‘出院一周内再次住院不报销’这样的统一规定。医保报销是为了给参保人员在医疗费用上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让大家在生病时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从法律角度来看,《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只要再次住院产生的费用是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就应该给予报销。 不过呢,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管理要求等制定一些具体的细则。有的地方可能会对短期内频繁住院进行核查,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套取医保基金。如果医院和医保部门通过核查,确定你这次再次住院是因为病情需要,是合理的医疗行为,那么产生的费用就可以正常报销。所以,如果你遇到出院一周内再次住院不给报销的情况,先别着急,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了解不给报销的原因。要是你认为不合理,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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