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辞退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在公司好好上班,突然就被通知辞退,也没给个合理理由。我想知道这种无故被辞退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赔偿?是按工作年限还是有其他标准?想了解具体的赔偿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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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故被辞退,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的辞退是否违法。 在法律上,合法辞退中有一种叫非过失性辞退,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雇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原本应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非法解雇的话就可以拿到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像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所以,判断自己是否属于无故被辞退,以及能获得多少赔偿,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和用人单位有纠纷,还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非过失性辞退:指不是因为员工犯错,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非法解雇: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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