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婚姻法有什么关系?


民法典和婚姻法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1日之后,婚姻法的相关内容已经被纳入到民法典之中。 婚姻法主要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结婚、离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而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是一部系统整合我国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的法典。它不仅仅涵盖了婚姻家庭编,还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等多个部分。 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基本保留了原婚姻法的主要内容,但也做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例如,在离婚冷静期方面,原婚姻法并没有相关规定,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外,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民法典也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总的来说,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是在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它更好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