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物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专利权和物权既有相同点,也存在不同点。 首先来说说物权,它是财产权的一种,就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对世性、绝对性 。简单讲,就是你对自己的东西有排他的占有、使用等权利,别人不能随便侵犯。 专利权呢,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它是对具有知识性的劳动成果的相关权利。比如你发明了一个新东西,申请专利后,在一定时间内别人未经你同意不能随便用。 它们的相同点如下: 第一,二者都是静态的财产支配权。物权反映的是对有形财产的占有关系,物权人可在法律范围内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财产;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反映的是对无形财产的占有关系,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在法律范围内的独占使用权利。 第二,二者均为对世权、绝对权。意思是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都以社会一般人为义务主体。物权人和专利权人都能独立实现自己的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行为协助,任何人都不能侵害他们的权利。 第三,二者都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它们的设定和变动不仅涉及当事人利益,还会限制第三人利益。所以物权和专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设定和变动还需公示(特别是不动产),让第三人能知道。 不同点如下: 一是权利取得方式有差异。物权只需要法律一般确认,不需要特定程序。但专利权通常具有授予性,需要国家机关的“直接的,个别的确认”,要经过申请、审查、授权等流程。 二是权利范围不同。这是二者最大的区别。在物权中,权利人的禁止权和专用权范围等同,专用权是核心。在专利权中,禁止权的范围远大于专用权。 三是地域性、时间性有差异。物权的标的只要没灭失,权利永久存在,且不受地域限制。而专利权由于是国家机关个别确认,必然受确认机关管辖范围限制,而且只在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权做了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做了规定。通过这些法律规定,我们能更准确清晰地认识二者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