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经营许可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关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的概念。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简单来说就是从事野生动物相关经营活动时,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拿到合法的许可证才能进行。这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规范市场秩序,防止非法捕猎、交易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说的批准,其实就是我们提到的经营许可。 而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野生动物经营领域,如果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就进行野生动物的买卖、加工等经营活动,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野生动物经营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通常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未经许可进行经营就符合上述第一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判断,一般会考虑经营的数量、金额、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因素。例如,如果大量非法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那么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非法经营罪。 所以,如果你想从事野生动物经营生意,一定要先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避免因非法经营而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