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因付不起抚养费上黑名单会影响另一方吗?
我再婚了,现在我的伴侣之前离婚后要付孩子抚养费,但最近经济困难付不起,被列入黑名单了。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啊?比如在财产、信用等方面。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时,法院可能会根据相关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虽然是一个共同体,但在这种涉及个人债务和责任的问题上,遵循的是个人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因不支付抚养费被列入黑名单,这是一方的个人责任行为,并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正常情况下,再婚夫妻一方因付不起抚养费上黑名单,不会直接影响另一方的个人信用记录。另一方不会因为伴侣被列入黑名单,自己的信用报告上就出现不良记录。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法院要执行被列入黑名单一方的财产来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方名下有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分割后执行属于被执行方的部分。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和支配。另外,在一些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事务中,如贷款购房等,银行可能会因为一方的失信情况,对整个家庭的信用评估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贷款的审批结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