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标准和普通夫妻财产分割在本质上遵循相同的法律原则,但因为再婚夫妻可能涉及到前一段婚姻的财产情况,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一些特殊之处。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再婚夫妻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各分得一半。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也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对于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仍然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约定处理。 此外,如果涉及到再婚夫妻一方在再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总之,再婚夫妻财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