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写网络费,租户需要补交吗?
我租了房子,合同里没提及网络费的事儿。现在住了一段时间,房东突然让我补交网络费,我有点懵。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应不应该补交网络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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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合同没写网络费的情况下,租户是否需要补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在租赁过程中,房东与租户有关于网络费支付的口头约定,虽然合同中未写明,但按照约定俗成和诚实信用原则,租户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支付相应的网络费用。例如,租户入住时,房东明确告知租户每月需自行承担一定金额的网络费,这种情况下租户使用了网络,就应当补交费用。 其次,如果没有任何口头约定,合同中也未提及网络费相关内容,那么需要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租赁市场的普遍操作方式来处理。部分地区或房东可能会坚持让承租人独自承担网络费用,而另一些地方或房东则可能选择将网络费用纳入租金范围之内。比如在某些城市,当地习惯是房租包含网络费,那么租户就无需补交;反之,若当地普遍是租户自行承担网络费,租户可能就需要补交。 最后,从法律条文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网络费用并不在法律明确规定的租赁合同必要条款之中,所以当合同没有约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建议租户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益和义务。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当地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全面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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