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是怎样的?


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是在执行程序中,当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后,另一方当事人针对该异议所撰写的用于回应和反驳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相关内容。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在这个过程中,另一方当事人就需要通过答辩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明执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一份完整的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部分,一般直接写“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让对方和法院能够清晰知道文书的性质。 首部要写明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同时,还要写明答辩人因何执行异议申请一案进行答辩。 正文是核心部分,需要针对执行异议申请书中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具体回应。对于异议人提出的观点,要逐一分析,有理有据地进行反驳。比如,如果异议人声称执行标的是其个人财产,答辩人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可供执行的范围,像财产的购买合同、产权登记证明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说明执行的合法性。这部分内容要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按照不同的争议点分别阐述。 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答辩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答辩日期。 在撰写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时,要注意语言表达准确、严谨,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同时,要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论述,所提供的证据要真实、有效。如果对法律程序和文书撰写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答辩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