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时效限制?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发现他在离婚前隐瞒了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我想重新分配这部分财产,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担心过了时间就不能再要求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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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有财产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当涉及到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时效限制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您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您有权请求再次分配这部分财产,但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这个时效,虽然您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而您又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您的诉求。 此外,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但事后一方认为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配财产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七十条规定,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是有时效限制的。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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