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破产和解程序中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在2024年,破产和解程序生效需要满足多个要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债务人要提出和解申请。债务人在符合破产界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这里的破产界限,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其次,和解协议草案要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它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决策机构。《破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这意味着,和解协议草案需要得到大部分债权人的支持才能通过。 再者,和解协议需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后,并不意味着和解程序就一定生效,还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根据《破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认可,和解程序生效;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和解申请。 另外,和解协议要公平合理。和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公平地对待所有债权人,不能存在偏袒部分债权人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比如,不能不合理地减免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而加重其他债权人的负担。 最后,债务人要具有执行和解协议的能力和诚意。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就应当有履行和解协议的实际能力和意愿。如果债务人明显没有执行和解协议的能力,或者在和解过程中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那么和解程序也难以生效。人民法院在审查和解协议时,也会考虑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和诚意等因素。 总之,2024年破产和解程序生效需要债务人提出合理的申请、债权人会议通过草案、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同时和解协议要公平合理,债务人要有执行能力和诚意。这些要件相互关联,共同保障破产和解程序的合法、公正和有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