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人数有什么要求?
我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要召开股东会,我不太清楚股东会参会人数有没有规定。我担心如果参会人数太少,会议做出的决策会不会不合法。想了解一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人数到底有什么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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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人数在法律上有一定的要求和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决议的做出需要遵循法定程序,而参会人数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对于参会人数本身,公司法没有直接规定一个具体的参会人数下限,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需要满足一定的表决权比例。 一般来说,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意味着,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达到相应的比例,会议的决议就是有效的。不过,为了保证股东会决策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股东的意愿,实践中公司可能会在公司章程中对参会人数或者参会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章程的要求来执行。所以,在关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人数时,既要考虑公司法的规定,也要查看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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