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生效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我家里老人想立遗嘱分配财产,但是不太清楚遗嘱要怎么立才能生效。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遗嘱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比如对遗嘱的形式、内容等方面有没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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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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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生效需要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从实质要件来看,首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内容是遗嘱人自愿作出的,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遗嘱是在他人威胁或欺骗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遗嘱不能将国家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也不能在遗嘱中逃避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从形式要件来看,遗嘱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这些规定都在《民法典》中有明确体现。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才能生效。在订立遗嘱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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