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款是补偿给谁的以及怎么计算?


安置补偿款是在房屋征收、土地征收等过程中,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和居住条件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首先,关于安置补偿款补偿给谁的问题。一般来说,它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房屋是你所有,那么安置补偿款就会补偿给你。对于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款会给到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等相关权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土地征收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会落实到拥有土地权益的农户等主体。 其次,安置补偿款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除了房屋价值补偿,还可能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可以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