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如何进行补偿的?
我家这边最近要拆迁了,对拆迁补偿不太了解心里没底。想知道拆迁补偿到底是怎么算的,都有哪些补偿方式,会不会少给我补偿啊,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详细了解下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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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对被拆迁人给予的经济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多样,主要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在当地房地产市场中的估值,结合房屋所处地段、使用用途以及建筑结构等因素,对房屋进行全面评估后,以现金形式给予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政府为被拆迁人安排新的住处,或者用现有的房子与被拆迁的房子进行置换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也就是说,除了上述主要补偿外,可能还有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助费用 。 不同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所差异,是由省级政府、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会在拆迁公告中详细公布。如果是农村拆迁,自拆迁许可证颁发起之日起,若被拆迁房屋中有稳定的户籍登记,并真实存在且居住满一年之久,同时也没有其他住房或虽然拥有住房,但是居住条件极为恶劣的,这些人群便可被认为是被拆迁房屋的潜在应安置对象 。 此外,若因拆迁方的责任导致过渡期限延长,对于事先自主安排住房的被拆迁者或房屋租赁者,应从逾期当月开始,按比例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对于周转房的使用者,也应从逾期当月开始,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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