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我家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这安置房能用多久。我想了解下安置房的使用期限到底是多少年,是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吗,会不会有啥不一样的规定?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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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安置房使用期限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国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对土地使用者授予的使用土地的时间限制。这是因为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决定了它的使用期限。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通常情况下,划拨土地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限制。划拨土地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将土地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该划拨土地上的安置房要进行转让等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出让土地。 要是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那么其使用期限就会按照上述规定来确定。一般用于居住的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是七十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购房者拿到房子那一刻算起。 在实际情况中,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保障了居住者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权益,让大家不必过于担忧房子使用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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