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孕妇需要赔偿几个月工资?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要是赔偿的话,一般会赔偿几个月工资呢?主要就是想搞清楚自己辞职后在经济补偿方面能有个什么样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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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孕妇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孕妇主动辞职,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额外赔偿。这是因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企业通常不会因为员工主动辞职而给予赔偿。这就好比一个人正常决定离开一份工作,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单位没有义务额外给钱。 不过,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与怀孕期间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赔偿就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简单说,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赔偿金额就是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举例,如果孕妇在公司工作了2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2×5000×2 = 20000元。 另外,如果孕妇存在重大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公司辞退孕妇也可能不需要给予补偿。总之,具体赔偿情况要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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