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赔偿?
我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回去工作,最近单位突然要辞退我。我想知道像我这种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的话有没有经济赔偿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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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者的区别以及是否有经济赔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一般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适用于劳动关系。该法规定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等。但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不过,如果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返聘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解除协议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条款,那么在符合该条款约定的情况下,退休返聘人员是可以按照协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的。这就类似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一种合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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