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诉讼时效是多久,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我想撤销这段婚姻,但是不知道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可撤销婚姻,通俗来讲,就是原本有效的婚姻关系,因为存在某些法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请求撤销它,让婚姻关系自始无效。那么,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指的就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有效时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去法院起诉,否则就可能失去撤销婚姻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比如,一方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另一方在婚后发现了这个情况,那么就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事实后的一年内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个“一年”的时间是除斥期间,和我们平时说的诉讼时效不一样。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一旦这一年的时间过了,当事人就不能再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了。所以,如果遇到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当事人一定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