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军人优抚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革命伤残军人,现规范称为“残疾军人”,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特殊贡献,国家为保障他们的权益,制定了一系列优抚待遇。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残疾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相应的抚恤金。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共分为一至十级。不同等级对应着不同标准的抚恤金,且抚恤金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比如,一级残疾军人因身体残疾程度较重,生活和劳动能力受影响极大,其抚恤金标准就相对较高,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在医疗保障方面,残疾军人也享有特殊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这意味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就医时,其医疗费用有专门的保障机制,能最大程度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而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在交通出行上,残疾军人凭借有效证件可以享受优待。比如,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时,可优先购票,并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在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方面,通常可以免费乘坐。这为残疾军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体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怀。 在生活安置方面,国家也有相应政策。对于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能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生活照料问题。此外,国家还会在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和适当照顾。例如,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时,残疾军人通常会享受优先安排的待遇。 同时,残疾军人在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享有优先和优惠。如在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时,凭有效证件可以免票;在就业方面,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会优先招录残疾军人等。这些待遇不仅是对残疾军人曾经做出贡献的认可和回报,也是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保障,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