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约定份额后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在婚前对一套房产约定了各自的份额,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判决这套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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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约定份额后离婚时,法院对于房产的判决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份额进行了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约定中明确了各自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在离婚分割房产时,会按照该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益。例如,双方约定一方占70%,另一方占30%,那么在分割时就会以此比例进行。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能证明该约定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约定被撤销,法院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来处理房产。 另外,如果房产存在贷款等情况,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对贷款的偿还情况等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后承担了较多的贷款偿还责任,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倾斜。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在保障公平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双方的约定来判决房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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