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再加上进项税额转出是怎么回事?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的时候,看到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还有进项税额转出这些概念。不太明白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再加上进项税额转出具体是什么意思,对公司纳税有啥影响,想知道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和计算逻辑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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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这几个概念。 销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等经营活动中,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它体现了企业在销售环节产生的纳税义务。比如,一家企业销售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增值税税率是13%,那么销项税额就是100万×13% = 13万元。 进项税额,则是企业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者购进服务等过程中,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这部分税额是企业在采购环节已经缴纳或者承担的,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例如,企业购进原材料花费50万元,增值税税率同样是13%,那么进项税额就是50万×13% = 6.5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原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需要将这部分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比如,企业之前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因为管理不善发生了霉变损失,这部分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就需要做转出处理。 在我国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中,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就是: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出现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时,就需要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加上这部分转出的税额。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增值税征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防止企业不合理地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所以,“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这个计算过程,是用来确定企业当期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通过准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企业才能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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