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我最近涉及一个仲裁案件,不太清楚自己作为当事人有哪些权利。想了解一下,在仲裁过程中,我作为当事人到底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这些权利能让我在仲裁里有哪些保障,希望能详细知道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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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享有一系列重要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仲裁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依据。 首先,当事人有选定仲裁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这一权利可以让当事人选择他们信任、专业能力符合要求的仲裁员来处理案件,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其次,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这项权利保障了仲裁过程的中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因仲裁员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而影响仲裁结果。 再者,当事人有辩论的权利。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这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能够使仲裁庭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另外,当事人还有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根据《仲裁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六十八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些权利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当事人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可以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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