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缴假币的人有哪些权利?
我去银行存钱,结果有几张纸币被银行认定为假币并收缴了。我心里有点不服气,也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我想知道,像我这样被收缴假币的人到底有什么权利呢?能不能争取让银行再重新鉴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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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缴假币的人拥有多项法定权利。首先,我们来明确“假币收缴”这个概念,它指的是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按照规定程序强制收取假币并予以没收的行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收缴人有知悉权。也就是说,当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必须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这能让被收缴人清楚了解自己所拥有的后续权利。 其次,被收缴人拥有申请鉴定权。如果对收缴的假币真伪存在怀疑,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鉴定机构会按照一定的鉴定方法和流程,对争议货币的真伪做出准确判断。 此外,被收缴人还有获得救济权。若经过鉴定,货币为真币,收缴单位应在鉴定结果出具后将货币退还持有人;若鉴定结果维持假币的认定,持有人也能进一步了解到假币的危害以及后续处理情况,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错误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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