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哪些被执行保障?


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保障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法律为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而设立的一系列保护制度。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基本生活保障是被执行人最基础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这意味着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陷入生活无以为继的困境,要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条件。 其次,人格尊严保障也不容忽视。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侮辱、诽谤被执行人,也不得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等人格权利。比如,在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时,要遵循必要的限度和程序,避免对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名誉损害。 再者,程序权利保障是确保执行公正的重要方面。被执行人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执行的依据、执行的标的、执行的程序等相关信息。同时,被执行人还享有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一规定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使其在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评估、拍卖等程序,被执行人有权要求选择合法、公正的评估、拍卖机构。并且,在拍卖财产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以保障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 总之,被执行人虽然因为法律义务未履行而处于被执行的地位,但他们依然享有诸多合法权益。这些保障制度的存在,有助于平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公正、有序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