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通俗来讲,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人,也被大家叫做“老赖”。 我国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文件。 首先,关于失信信息的公布。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这些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等,方便公众查询。同时,法院还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其次,在限制消费方面。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具体限制如下: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另外,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不过,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