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法定代理人有哪些当场权?
我家孩子涉及一起刑事案件,现在进入了诉讼阶段。我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想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我有哪些当场权,比如在庭审、调查取证等环节,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刑事诉讼领域,法定代理人的当场权是一个重要概念。首先来解释一下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里,法定代理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当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诸多相关规定。比如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定代理人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法定代理人到场后,可以对办案人员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也适用上述规定。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因为未成年人在认知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法定代理人的在场可以给予他们支持和保护。 此外,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还享有申请回避、发问、质证、辩论等权利。如果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这些权利。这是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使得诉讼程序能够更加公平、公正地进行。 总的来说,法定代理人的当场权是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其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合法。这些权利的行使有助于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使得刑事诉讼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