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股东有哪些权利?


在公司法里,股东拥有诸多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和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股东权利。 首先是资产收益权。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的盈利中获得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例如,您持有公司 20%的股份,公司盈利 100 万元,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您就可以获得 20 万元的红利。 其次是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的选举等重要事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您作为股东,能够对公司的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 再者是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重要信息。《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比如,您想了解公司的财务报表情况,就可以依据此规定向公司提出查阅要求。 另外,股东还有优先认购权。当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认购新增的股份。这可以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维护股东的权益。同时,股东还享有股份转让权,股东可以依法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不过,股份转让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最后,股东还拥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权利。股东可以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公司或者股东的利益,股东有权通过法定程序提出纠正,甚至要求赔偿损失。《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股东权利是受到公司法严格保护的,股东应当充分了解和行使这些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