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诸多重要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首先是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服务,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应对诉讼做好准备。 其次是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这项权利可以确保案件的侦查、起诉过程由公正的人员进行,避免因个人关系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再者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这一权利保障了不同民族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平等地参与诉讼过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另外,犯罪嫌疑人还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使其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等待诉讼的进行。 最后,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这一权利可以防止侦查人员滥用职权,避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侵犯。 总之,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他们的重要保障,他们应当充分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