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维权?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问题,这可能会让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以下将为你详细介绍如何维权。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当遇到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你可以收集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第二步,与用人单位协商。你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并依法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理。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满足你的诉求,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具有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你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 第五步,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试用期内工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总之,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