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找员工做法人有什么风险和法律责任吗?
商场让我当法人,说只是挂名,没什么风险。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背后会不会有啥问题。我对法律不太懂,也不清楚当法人要承担哪些责任,万一出了事会不会牵连到我,所以想问问商场找员工做法人到底有啥风险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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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场找员工做法人时,这里涉及到的“法人”准确来说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从法律层面看,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因法定代表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失,虽然先由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商场事后可能会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往往要对公司的这些违规行为负责。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商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如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很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所以,员工答应商场做法定代表人是存在较大风险的,不能仅仅当作一个挂名身份而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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