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录未辞职员工会有什么风险?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面试了一个求职者,各方面条件都挺符合岗位要求的。但后来我才知道他还没从上一家公司辞职。我有点犹豫要不要录用他,想了解一下如果招录了未辞职的员工,我这个单位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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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录未辞职员工存在多方面的风险。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都强调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应遵守的义务。当一个劳动者还未与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进入新单位工作时,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从对原单位的影响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新单位招录了未辞职的员工,导致原单位遭受了经济损失,比如原单位的项目因为该员工的突然离职而无法正常开展,造成了业务上的损失等,那么新单位需要和该员工一起对原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这种赔偿责任可能包括原单位为招聘、培训该员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因该员工离职导致的业务损失等。 对于新单位自身而言,招录未辞职员工可能会面临员工工作精力分散的问题。因为该员工可能还需要处理原单位的一些事务,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新单位的工作中,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且,如果原单位与该员工有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新单位招录该员工可能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中。一旦原单位追究起来,新单位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诉讼等问题,这无疑会增加新单位的运营成本。 此外,在员工管理方面也可能存在风险。如果该员工在原单位的工作交接没有完成,可能会导致新单位在工作衔接上出现问题。同时,这种情况也可能会影响新单位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公司管理的信任度。 所以,单位在招录员工时,一定要谨慎核实员工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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