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租了一个月的房子,房东不租了该怎么办?
我刚租了一个月房子,房东突然说不租了。我才住没多久,重新找房很麻烦,也担心会有额外费用。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哪些权益,房东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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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的是,你和房东之间存在一个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这个合同就像是你们双方的一个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是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也就是不能随意不租给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在你刚租一个月就提出不租,这显然是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当房东违约时,你有以下几种可以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第一种是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让你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直到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结束。因为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合同办事。 第二种方式是如果房东坚持不租给你,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通常在租赁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约定,比如约定了房东违约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你就可以按照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要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因为他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比如你重新找房子可能产生的搬家费用、寻找新住处期间的额外支出等。 所以,你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友好的沟通,明确告诉他他的行为是违约的,你有权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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