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在道路交通中,伤残鉴定是确定事故伤者伤残程度的重要程序,这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道路交通伤残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伤残鉴定的时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一般来说,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比如骨折患者,需要等到骨折愈合,内固定取出(如果有),身体状况相对稳定的时候。 接着,是选择鉴定机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一是由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对鉴定机构选择的争议;二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如交警大队)委托;三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选择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鉴定结果可能不被认可。 然后,准备鉴定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 入院记录,它详细记录了伤者入院时的身体状况、受伤情况等信息;2. 出院记录,包含了治疗过程和出院时的恢复情况;3. 出院小结,是对整个治疗过程的总结;4. 病历本,记录了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等;5. 疾病诊断证明书,明确了伤者所患疾病和损伤情况;6. 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等影像学资料,这些能直观反映身体内部的损伤情况;7.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了事故的责任划分;8. 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是鉴定的具体流程。伤者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选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的专业人员会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检查过程可能包括对伤者的肢体活动能力、感官功能等方面的测试。鉴定人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来确定伤者的伤残等级。该标准对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损伤对应的伤残等级有详细规定。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会明确伤者的伤残等级以及相关的鉴定依据和结论。 总之,道路交通伤残鉴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合适的时机,准备好相关材料,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这样得出的鉴定结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为伤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