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有什么作用?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购房过程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从性质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也就是开发商邀请购房者向其发出购房要约的一种表示。不过,如果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里的要约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从实际作用来讲,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购房者了解商品房情况的重要途径。购房者往往通过这些资料来初步判断房屋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比如房屋的户型、面积、周边配套设施(学校、商场、医院等)、绿化环境等。如果这些宣传内容能够满足购房者的期望,才会促使其进一步考虑购买该商品房。 在法律保障方面,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作出的承诺未能兑现,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例如,开发商宣传小区内有大型人工湖,但实际交房时却没有,这就属于违反了宣传承诺。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如建造人工湖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还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要注意保存好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以便在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表述,不要轻易相信,最好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与开发商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将重要的宣传内容写入合同条款,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总之,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不仅是购房者了解房屋的重要信息来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还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