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有什么作用和规定?

我最近打算预定一套房子,卖方让我签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我不太清楚这契约书有啥用,它受法律保护不?签的时候要注意些啥?会不会有啥陷阱?想了解下关于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的详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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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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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是在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初步约定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它就是双方先把买房这件事大致定下来,明确一些关键的事情,为之后正式签合同做准备。 从法律性质上看,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通常属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签订了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后,卖方或买方不按照约定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在签订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时,有几个重要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是标的条款,要明确所预定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等信息,避免之后因为房屋信息不明确产生纠纷。其次是价款条款,契约书中应明确房屋的预定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付款方式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付款时间也要清晰确定,例如签订正式合同后多少天内支付首付款等。 再者是定金条款,很多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中会约定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如果买方交付了定金,之后因为自己的原因不签订正式合同,定金可能就拿不回来了;如果是卖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关于违约责任条款也很关键。契约书中应明确双方在违反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比如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等。违约责任的明确可以促使双方遵守契约书的约定,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最后,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虽然是一种初步的约定,但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买卖双方在签订时要仔细审查各项条款,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契约书的条款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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