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营业范围变更有什么规定和流程?
我有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在想变更营业范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有哪些规定。想问下民非营业范围变更具体要走什么流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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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像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都属于这一类。当民非单位因为自身发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营业范围时,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和流程的。 首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里的登记事项就包含了营业范围。也就是说,民非单位要变更营业范围,得先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并获得同意。 其次,关于变更流程。第一步,召开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等决策机构会议,对营业范围变更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这是单位内部的决策程序,确保变更事项是经过集体讨论和同意的。第二步,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里要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营业范围等内容;还需要提供决策机构的决议文件,证明变更事项是经过合法程序决定的;另外,可能还需要提供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等材料。 第三步,将准备好的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业务主管单位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看变更后的营业范围是否符合其业务指导和管理的要求。如果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会出具审查同意的文件。 第四步,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在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全面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变更后的营业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登记管理机关会予以核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登记证书。新的登记证书上会显示变更后的营业范围。 总之,民非营业范围变更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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