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否设立分公司?

我有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发展得还不错,就想着能不能设立分公司来扩大业务范围。但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问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呀,要是能设,有啥要求和流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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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比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 从法律角度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通常是针对企业而言的概念,企业为了扩大经营,在总公司之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就叫分公司。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非企业,它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和管理规定。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进行登记,以及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但其中并没有关于设立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并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了它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在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上有很大区别。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想要拓展业务或服务范围,一般可以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形式来实现,但这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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