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搜查人身应遵守哪些规定?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警察到家里来搜查,对我进行了人身搜查。我不太清楚他们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侦查人员搜查人身的时候应该遵守哪些规定,有没有什么必须要走的程序和不能做的事儿呢?
展开


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是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所说的紧急情况,包括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等情形。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要有搜查证才能搜查,但在特定紧急状况下,无需搜查证也能开展。 其次,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这是为了保证搜查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议。这些见证人可以见证搜查的全过程,并且在必要时可以作为证人提供相关证言。 再者,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这是出于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充分考虑到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如果由男性侦查人员搜查妇女身体,不仅可能给妇女带来心理上的不适和伤害,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最后,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搜查笔录是对搜查过程的记录,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它可以证明搜查的合法性、搜查的范围以及搜查所获取的物品等情况。 总之,侦查人员在搜查人身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搜查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同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