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一些涉及司法方面的困难,听说有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具体的工作细则是怎样的。比如救助的对象有哪些,申请的流程是什么,能获得怎样的救助等。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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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是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则。 首先解释下国家司法救助的概念。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等多种情形。 救助的申请流程一般是:救助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救助申请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人民检察院收到救助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会作出给予救助的决定,确定救助金额;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会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救助金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失、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原则上,救助金不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救助金一般以一次性发放为原则,特殊情况可以分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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