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朋友前段时间被刑事拘留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想知道在咱们国家,警方进行刑事拘留是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呢?这些法律规定具体是怎么说的?刑事拘留有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呢?
展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从法律依据来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意味着,当出现上述这些紧急且符合条件的情况时,公安机关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拘留。不过,刑事拘留并不是随意进行的,它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并且,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