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是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和基本概念。 诉讼离婚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具有强制性。一旦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就必须参与到诉讼程序中来。不管另一方是否愿意,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离婚问题。比如,即使一方躲着不出面,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缺席判决。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送达和缺席判决的相关规定。 其次,诉讼离婚的程序较为严格。它要经历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多个法定阶段。在起诉阶段,原告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活动。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整个过程都有严格的时间和程序要求,不能随意更改。 再者,诉讼离婚更注重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全面审查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子女抚养问题等。对于财产分割,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另外,诉讼离婚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诉讼离婚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它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