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规则、学说及对象界定是怎样的?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当公民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来看看正当防卫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比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也包括一些违法行为,像殴打他人等。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比如,当有人正在对你进行殴打,这个时候你采取的防卫行为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如果侵害行为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了,那就不能再进行所谓的“防卫”了。三是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比如,甲打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去伤害无辜的丙。四是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里的必要限度是指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要综合考虑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正当防卫的学说,主要有必要说和相当说等。必要说认为,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行为,无论造成的损害有多大,都属于正当防卫。相当说则强调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强度、手段等方面要大体相当。我国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综合考虑了这两种学说,既要保障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又要防止防卫权的滥用。 最后说说正当防卫的对象界定。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人。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只有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行为,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例如,在面对抢劫时,你只能针对抢劫者进行防卫,而不能对与抢劫行为无关的其他人进行攻击。如果在防卫过程中,不小心伤害到了无辜的第三人,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可能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