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后盖的房子离婚时归谁?
我和伴侣在农村婚后一起盖了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归谁。我们没有什么特殊约定,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后在农村盖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这房子到底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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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婚后盖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结束。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农村婚后盖的房子,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实际分配时,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房子的归属。比如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对房子建造的贡献大小、双方的生活需求等。 然而,如果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建造,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另外,如果建房使用了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房子的归属可能会更加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确定。总之,农村婚后盖的房子离婚时的归属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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