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婆出地基,夫妻建房后离婚该怎么分割房产?
我和老公是农村的,当初建房子,公婆出了地基,我们夫妻出钱出力建起来的。现在我俩感情不和打算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在这个场景中,夫妻出钱出力建造的房屋,建造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部分出资和劳动成果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公婆提供的地基,其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公婆明确表示地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地基相关权益也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在实际分割时,通常会先考虑双方的意愿,看能否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房屋的价值,可能会进行评估。由于公婆提供了地基,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公婆的权益。比如,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金额会根据夫妻双方在建造房屋时的出资比例、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同时,如果公婆对地基权益有主张,也可能会参与到财产分割的考量中。 此外,农村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的使用权益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相关。如果夫妻双方都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分割房屋时相对会简单一些。但如果一方不具有该身份,在处理房屋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只能获得房屋价值的相应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