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结婚住的房离婚后是否可以分割?
我和爱人是农村的,结婚后一直住在一套房子里。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我能不能分到一部分。房子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涉及自建、宅基地等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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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农村结婚住的房离婚后能否分割,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建造,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分割。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盖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就不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子。 其次,如果房屋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一起出力出钱盖了新房,那么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屋。 再者,如果房屋是一方父母建造,夫妻婚后居住,但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不能分割。因为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登记的权利人,也就是父母。 另外,农村房屋很多是建立在宅基地之上,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宅基地一般是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一户一宅。如果涉及宅基地相关问题,在分割房屋时,还需要考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等因素。总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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